学工动态
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2021-12-03
编辑:郑东方

    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11月美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情(请填写是/否)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实有23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

实有3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学生会实行会员制。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承认本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有权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种活动。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章程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

(二)执行相关决议。

(三)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九条  学代会行使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本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出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代会代表条件:

(一)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四)密切联系广大同学,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第十一条  学代会代表经学院团委审查,学院党委同意后,召开学生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  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和班级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第十三条 学代会代表若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选举单位认为不称职的情况时,经选举单位同意,可免去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 学代会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时,由缺额单位按程序补选。

第十五条  学代会代表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六条  学代会代表的基本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院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七条  学代会的常设机构是山东师范大学××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不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八条 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班级推荐,经院团委审查,报学院党委确定,经学代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学代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九条  在不召开学代会期间,由委员会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包括:

(一)监督评议章程实施和学生会工作。

(二)听取、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

(四)选举产生参加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学生会

第二十条  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由团委书记指导。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遴选要求:

(一)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二十四条  主席团成员遴选要求:

(一)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班级推荐,经学院团委审查,报学院党委确定。

第二十五条  坚持从严治会:

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

建立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二十六条 述职评议制度: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院级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王鑫铭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19

3/18

2

袁育翔

中共预备党员

美术学院

2019

2/15

3

张匡正

中共预备党员

美术学院

2019

9/32

4

尹佳琦

中共预备党员

美术学院

2019

1/32

5

董一凡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1/17

6

盛琳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1/22

7

杨智超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19级

4/18

8

李亮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4/28

9

何祺祺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3/18

10

田佳珍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19级

5/18

11

董易需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4/18

12

李爽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2/28

13

李宇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19级

2/20

14

李盈霏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1/28

15

周子涵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8/28

16

姜晓艺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

2/22

17

李文亚

中共预备党员

美术学院

2019级

2/18

18

李坤样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2/21

19

杨晓宇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2/18

20

肖吴俊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4/21

21

李靖雯

中共预备党员

美术学院

2019级

5/18

22

施哲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1/17

23

袁雨晰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0级

1/22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组织领导

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由山东师范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人员构成

经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同意,美术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由6名成员组成;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由3名成员构成。

(三)、候选资格

1)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成员候选资格

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班级推荐,经学院团委审查,报学院党委确定。

2)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资格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班级推荐,经学院团委审查,报学院党委确定。

(四)、选举实施

1)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2名。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采取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大会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划票时,同意的不作任何符号,反对的划“×”,弃权的划“”。如果另选他人,可在候选人名单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举采用人工计票。

4)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方能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如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或最后一名当选人出现两人以得票相等情况时,由大会主席团视情况增减应选名额或重新补选。

5)本次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6)选票上盖有“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印章方为有效。

7)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作废。

(五)、附则

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如选举中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之外的情况,由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六、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9月27日

召开地点:2214

(二)、代表数量:

出席大会的代表是来自全院49个班级,代表着全院891名本科学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代表中,有男代表38名,占代表总数的35%;女代表68名,占代表总数的64%。

代表中,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5名,占代表总数的23%;共青团员75名,占代表总数的70%。

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过对上述106名代表产生程序和方式的认真审查,确认他们均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三)、大会的主要任务及议程

1)审议和通过《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和通过新的《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3)选举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

4)选举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宣传报道链接及宣传图片

山师美院学工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7LqWcOHwx-3nyg57Et0Yrw




           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结合《关于召开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各班级根据代表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提出代表候选人,经院团委审查,院党委同意后,召开学生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代表。整个代表推举工作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

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是来自全院49个班级,代表着全院891名本科学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代表中,有男代表38名,占代表总数的35%;女代表68名,占代表总数的64%。

代表中,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5名,占代表总数的23%;共青团员75名,占代表总数的70%。

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过对上述106名代表产生程序和方式的认真审查,确认他们均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八、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书记

张丹丹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尹佳琦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东师范大学团委邮箱tw@sdnu.edu.cn反映